居屋及綠置居公開市場禁售期達10年 房委會委員:可打擊短炒
發布時間: 2018/11/15 07:45
因應政府推出資助出售房屋的新定價機制,消息指下一年度開始,居屋及綠置居會引入更嚴厲的轉售限制,日後準業主買樓起計10年後,才可補價後於公開市場轉售單位。至於置業首兩年如要放售,則只可以低於原價,轉售予指定買家。多名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成員均支持,認為有助打擊短炒。
今期出售的52折新居屋,已經引入較嚴謹的轉售限制,準業主置業首兩年,只能把單位按房委會提名,原價賣給白居二買家;直至買樓滿5年才可補價後自由出售。不過2019年及以後的居屋和綠置居,轉售限制將會進一步收緊。
據悉新限制將重返1999年以前的轉讓標準,即把居屋及綠置居在公開市場的禁售期,由現時5年延長至10年(見表)。至於在第二市場轉售單位方面,限制同樣收緊,置業首兩年內只可把單位以不高於原價,轉售予房委會訂明的買家類別,即居屋只可售予綠表及白居二成功申請者,綠置居則只可售予綠表買家。而置業第3年後,才可自行議價售予房委會合資格買家。
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柯創盛表示歡迎,認為居屋及綠置居的資助幅度更大,社會應期望買家為真正自住用家,而非「短炒」者,因此將公開市場禁售期延長,是回應公眾訴求。
小組委員陳浩庭認為,新轉售限制可杜絕有人利用資助出售房屋的「著數」炒樓圖利,但認為如青年有自住需要,新轉售限制應不會影響申請人的置業意欲。
小組委員兼浸大財務及決策學系副教授麥萃才認為,近年多數補價後、於公開市場轉讓二手居屋單位的賣家,多數持有物業10年以上,因此料新轉售限制對二手市場影響不大。但他強調新政策非「可有可無」,因至少可杜絕少數買家,利用資助出售房屋短住,然後短炒出售圖利。
撰文 : 吳卓峰 經濟日報記者